免费十八款禁用看尿囗入囗_满i8从此3秒跳转超级入口_已满十八点从此进入伊犁园

 首 页   |
组织机构    |
公告通知    |
创建动态    |
师德风采    |
特色工作    |
光荣榜     |

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
 
 

内 部 治 理

Ⅱ-12
内部治理
(8分)

36、按照学校章程,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,推进依法治校,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。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,落实校务公开,推进学校综合改革,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,落实学生评价、教师评价、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。(2分)

37、校和院(系)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,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功能。校和院(系)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,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、协商、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。(2分)

38、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。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,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,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,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。(1分)

39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、管理、服务作用,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。(1分)

40-2、(民办高校):落实法人财产权和教师年金制等制度,规范资金资产管理。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,保障师生权益。提高教学质量,严格规范招生、学籍管理、收费和办学办班。(2分)

 

1、按照学校章程,健全依法办学机制,从建章立制、内部治理结构、依法治校校领导小组、依法规范办学、师生权益保护、法治教育等方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,持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。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。落实校务公开,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编制了《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。

2、学校党政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,在专业建设、队伍建设、教师职称评审、项目评审中,充分听取校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,学术委员会充分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功能,确保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治学中作用。每年在各类职称评审中,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认真审议申报材料,听取各部门的介绍,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,实行投票表决。由于学校是民办学校,教授数量有限,学校还会邀请校外专家来学校开设博雅讲坛,全体中层干部和教师参加听讲,提高学校的学术氛围,受到师生的广泛欢迎。

3、开展民主管理,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每年组织召开 “双代会”,教职工通过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,对学习重大改革事项进行审议,对诸如增资方案、暑假放假方案调整、增加教职工体检经费等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;重视校务公开与民主管理,每年组织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校领导。

4、我校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我教育、管理、服务作用,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。校团委制定了《邦德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》,指导学生会能够行之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、加强内部管理、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、强化组织建设。我校学生会下设有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秘书部、学习部、文艺部、体育部、实践部、社团部,把有责任心、热心于学生工作的优秀学生吸引到学生会队伍,更好为同学服务。

5、学校坚持公益性办学,落实法人财产权和2019年度新备案的《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年金方案》等制度。规范使用财政资金,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和落实工作,加强预算管理,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。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,促进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、科学化。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要求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阳光招生,每个批次的招生章程都公布在招生网和招生咨询平台供考生了解,自主招生预录取后,录取名单在官网上公示一周后无投诉或异议的再正式录取。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,2021年对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。

佐证材料 (点击下列内容查看)
1、关于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决定
2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
3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核办法
4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计划
5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
6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章程
7、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
8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
9、中国教育工会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
10、共青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团支部实施办法
11、共青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制度
12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及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
13、关于我校自主招生及三校生考试学生入学资格的有关规定
14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
15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一览表
16、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1修订版)

 


学院地址: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邮编:200444 联系电话:56680657(总机) 沪ICP备2021006873号 |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2544号
祥云县| 博爱县| 微博| 金湖县| 瓮安县| 册亨县| 保靖县| 光山县| 安义县| 彭水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