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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文明教职工评比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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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思想进步: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维护国家、学校的安定团结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。
2、履行职责: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教书育人,管理育人,服务育人,工作勤奋,努力完成本职工作。
3、品德优良:热爱集体、团结协作、作风正派、助人为乐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为人师表,衣着举止文明礼貌。
4、遵纪守法:自觉遵守党纪国法、校规校纪,廉洁从教从政,增强服务意识,积极传播和聚集正能量,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。
5、爱校荣校:积极参加学校、分院组织的文体、公益等活动。树立勤俭节约意识、爱护公共财产,关心学校,关心分院,努力完成学校和分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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