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职责
(1)工会主席职责
1、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工作,组织和指导各工会小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;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;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、决定贯彻实施。
2、协调工会与党组织、行政以及其它组织的关系,使校工会在学校中的独立地位得到保障。
3、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,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担负起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机构的任务。
4、组织基层工会对任职的工会专(兼)职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指导或培训。
5、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要求的组织机构、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。
6、组织会员和教职工群众对工会干部进行监督、评议,保障工会干部和教职工的优良传统和廉洁作风。
7、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,出谋划策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,为开展工会工作服务。
8、领导双代会各部门委员会,监督、检查大会决议、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,指导完成好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。
(2)工会副主席职责
1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,协助主席全面主持工会日常工作。
2、组织好工会委员会内部的分工和协作,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,传达上级工会的指示,研究、部署、检查工会工作,经常研究工会理论和政策,总结工会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。
3、密切联系群众,吸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,关心教职工生活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及时向学院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、意见和困难,并配合学院帮助解决。
4、全面负责筹备双代会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,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,领导双代会各部门委员会,完成好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。
5、协调党、政、群、团各部门的关系,经常向党委请示、汇报工会工作,主动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6、组织开展“评选先进,发扬先进”的评选工作及先进材料的组织和收集工作。
(3)经审委主任职责
1、依照《工会法》行使工会经费审查职能。
2、审查工会经费的收缴。具体审查工会经费单位拨付、工会会员交纳及会费上解是否准确、按时。
3、审查工会经费的管理。具体审查工会经费是否单设帐户存储;是否实行了预决算制度;是否按帐钱分管的原则,安排专人负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。
4、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。具体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是否执行预算,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、财经法规,以及工会的有关规章制度。
5、年度审核及审查报告。每年年底,对上一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、财产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,并出据审查报告。审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:审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、经费收支情况、预算执行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。
(4)女工委主任职责
1、宣传有关妇女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,维护妇女合法权益,教育广大妇女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,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。
2、协助工会领导主持工会女工委员会的全面工作。
3、根据上级妇女组织领导部门的部署和校工会的要求,结合学校情况,组织制定校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,并组织实施。
4、按照《工会法》及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规定,依法维护妇女各项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5、协助工会领导,发挥女工委的作用,组织动员女教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,在学校改革、发展中建功立业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师德教育活动,教书育人活动,配合学校搞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工作。
6、协助工会领导,完成好教职代会的各项工作,通过女工委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在教职工代表会中女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,提高女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,经常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调查研究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,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7、协助工会领导组织开展“评选先进,发扬先进”的评选工作及先进材料的组织和收集工作。
二、工会委员工作分工:
工会主席: 杨卫武
工会常务副主席兼女工委主任:徐敏
工会办公室:吴妍娜(工会工作会议纪要归档、工会材料整理归档)
宣传教育:黄艳秋(工会的宣传培训工作、女教授联谊会)
孙志敏(教职工旅游、报刊订阅、提案收集汇总、工会服务卡办理)
文体活动:吴萍(运动会、钓鱼、乒乓、羽毛球三个协会活动、青年联谊会)
生活保障:俞彩萍(帮困、送温暖、送清凉、教职工体检、发生日卷)
三、基层工会小组分组
1、行政组:两办、人事处、招办、学生处、财务处;组长:朱冬梅
2、教学管理组:教务处、基础部、教育研究室;组长:吴萍。
3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组长:穆开拓。
4、酒店烹饪学院,组长:王凤兰。
5、应用技术学院、继教院,组长:陈孟军。
6、国际交流与外国语学院,组长:朱慧。
7、艺术设计学院,组长:黄婕。
8、后保组,组长:周密。 |